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南传佛教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在本质上都是由无明所造成的一种执着的行为,没有特别谴责同性恋行为。來自南傳佛教斯裏蘭卡,多年擔任馬來西亞佛教大長老的達摩難陀尊者Dhammananda,曾經開示『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種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性事上的檢點只是五戒之一。殺生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兩種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都是淫欲的強烈表現,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使我們在輪回中陷得更久。...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淫欲,渴望,執著。...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有罪的,但是我們也不遷就它,這是因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延緩我們從輪回中的解脫。』[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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